新年伊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公布之后,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及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71號令原文和國務院法制辦、審計署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的內容在辦內網站進行轉載,認真組織學習,搞好討論消化,幫助審計人員理解審計法實施條例有關內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大家談到,新的審計法實施條例是對審計法有關規定的進一步細化,對于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具有重大的意義。如在審計監督范圍方面,不僅增加規定了對財政資金運用實行跟蹤審計的范圍,進一步明確了建設項目審計的具體范圍,而且增加規定了專項審計調查的具體范圍和對社會審計機構核查的具體范圍。下一步,要將新的審計法實施條例運用到實際工作之中,以新的審計法實施條例為標準,按照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確定的總體思路和圍繞“一個中心”、實現“兩大目標”、完成“八項任務”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審計監督行為,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揭示、分析和反映問題,更加注重增強改進和完善建議的針對性,更加注重提高審計工作的主動性、及時性和建設性,在更高層面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周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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