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辦認真貫徹劉家義審計長提出的“審計工作必須以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最高目標”的要求,牢固樹立“民本審計”理念,積極關注民生資金的使用效果,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作為審計重點,相關審計信息被署《重要信息要目》采用14篇,中辦、國辦采用24篇次,國家領導人批示13篇次,促進了各項惠民政策的落實,有效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一是著力揭示落實國家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標未實現的問題。在農村飲水安全狀況審計調查中,對計劃轉發過程中不按規劃實施,安排327個規劃外村屯建設內容,嚴重影響了“十一五”規劃的執行進行了揭露;反映了以前年度實施的人畜飲水解困工程部分年久失修,供水設施已處于癱瘓狀態,造成大量農村人口重新變為飲水不安全人口的困境。落實中央擴內需促發展有關政策措施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指出了一些地方政府轉嫁配套資金的問題。
二是嚴肅查處嚴重影響和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農村飲水安全狀況審計調查,揭露了部分施工隊不按規范操作,將承壓水層和潛水層混合開采,造成深層水受到局部污染,嚴重威脅當地群眾飲用水安全的問題。土地資源專項資金審計調查,查出在征地補償費發放過程中,一些基層組織私分、轉移、套取補償費問題。
三是從完善制度、規范管理等方面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充分發揮建設性作用。四項種糧農民補貼資金審計調查實地走訪了3個縣的9個鄉鎮、13村,問卷調查300家農戶,提出了完善農機補貼分配機制、科學合理確定資金分配方式和補貼機型等有針對性的審計建議,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問題嚴重的地市還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相關問題進行專項檢查整改。土地資源專項資金審計調查揭露了地方政府未落實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未能有效保護失地農民利益等亟待解決的問題并提出了審計建議,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籌措落實資金,并且嚴格執行了社保資金不到位不予辦理征地和供地手續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