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在中央預算執行審計項目實施中,按照審計署“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要求,采取切實措施,強化計劃統計管理,增強審計項目執行的計劃性和時效性,大大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
一是領導重視,明確責任。審計署2009年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任務下達后,鄭州辦領導高度重視,指示負責計劃統計工作的相關人員迅速行動起來,依據署統一安排,對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所涉及的項目進行梳理,編制鄭州辦2009年中央預算執行審計項目一覽表,將每個審計項目的具體起止時間、承辦處室、參加人員等予以明確,并在辦網站上進行公布,使每個處室明確自己的責任及工作目標。
二是對照計劃,及時跟進。在中央預算執行審計項目執行過程中,鄭州辦利用各處室上報的工作量臺賬、統計報表和項目進度計劃統計表,掌握審計項目的具體工作進度,并對照審計工作方案、審計項目實施方案,及時發現在審計項目執行時效性和計劃性中出現的問題,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相關處室,以督促各處室按計劃完成審計任務。
三是注重檢查,嚴抓質量。中央預算執行審計項目實施中,普遍打破了處室界限,審計資源整合力度大,計劃統計數據的編報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鄭州辦指定專人對各統計員上報的工作量臺賬、統計報表和項目進度計劃統計表進行檢查核對,嚴把統計數據的質量關。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歸納總結,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集中開展計劃統計業務指導予以解決,對個別統計員出現的問題,進行單獨指導。通過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糾正,計劃統計數據更為及時和全面地反映了中央預算執行審計項目實施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了可靠依據。(路迎輝、陳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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