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和“從嚴治理審計隊伍”的方針,緊貼審計工作實際,積極建立與審計工作發展相適應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
一、堅持教育引導,強調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
該辦通過黨組中心組學習會、支部組織生活會深入學習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第十七屆中紀委四次全會、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和全國審計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及湖北省紀委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黨員干部配發《從政提醒——黨員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叢書,組織觀看《廉政中國》等廉政建設警示教育錄像片,加強審計現場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黨員干部對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增強黨員領導干部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同時,以建國60周年和建黨88周年為契機,組織廣大審計人員認真開展“重溫入黨誓詞、重新宣誓、重學黨章”活動,并組織各業務處在審計現場積極開展“訪煤問苦”、“訪工問苦”、“訪震問苦”、“訪房問苦”、“訪水問苦”等各具特色的訪貧問苦活動,進一步激發了審計人員珍惜崗位、樂于奉獻的工作熱情,提高了自身“免疫力”,增強了嚴格執行審計紀律的自覺性和公務員、審計人員、黨員的觀念。
二、堅持制度保障,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規范性
該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辦黨組、機關黨委工作機制和議事規則,健全黨內監督制度。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認真開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并有針對性地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今年9月以來,在全辦開展了查找廉政風險點的活動,從辦領導到每個普通審計人員都認真查找自己所在部門和崗位的風險點,并制定自控措施和對所負職責的防控措施。目前該項工作正在實施之中。同時,加強了對機關管理規定和有關制度的修訂和完善,突出依法從審、勤政廉政,先后修訂了《審計外勤經費管理辦法》、《關于聘請專家參與審計工作的管理辦法》、《加強審計宣傳工作的意見》,制訂了《關于財務收支管理規定》、《開展厲行節約活動的意見》、《關于節能工作的意見》、《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關于嚴肅公務用車紀律的通知》等制度措施。
三、堅持嚴格監督,突出反腐倡廉工作的針對性
《審計署關于加強審計紀律的八項規定》頒布后,該辦及時研究貫徹措施,制定了《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審計紀律八項規定的意見》和《處室廉政監督員工作規則(試行)》,要求全辦干部職工不折不扣地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八項規定,并在機關各處室挑選一名處級干部擔任兼職廉政監督員,負責對處室負責人和審計人員進行廉政監督。辦領導在深入審計一線指導業務工作時,不僅自身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規定,而且加大對審計組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力度。駐辦紀檢組長帶隊對審計項目認真開展廉政跟蹤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在吃、住、行等方面遵守審計紀律的情況。從對全辦審計項目開展的巡查監督和今年下半年對審計業務處室開展的廉政跟蹤檢查情況看,未發現明顯違反廉政紀律的現象。
四、堅持依法審計,落實反腐倡廉工作的實效性
該辦堅持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加大對權力監督和制約的力度,努力推動反腐倡廉工作。在日常審計工作中,始終將查處經濟領域的重大違法犯罪線索作為強化審計監督、發揮審計作為經濟社會運行“免疫系統”功能作用的重要手段,收到了良好效果。截至10月底,該辦為被審計單位挽回或避免經濟損失1.8億元,促進增收節支3.9億元,完善制度規定11項。目前已移送經濟犯罪案件線索9件,涉案人員23人。對審計發現的影響經濟平穩運行和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該辦都及時進行了查處,并通過審計署《重要審計情況》向國務院報告,有關中央領導人作了重要批示。這些成果的取得,維護了國家財經秩序,對社會腐敗現象起到了威懾和警示作用,進一步凈化了社會環境。(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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