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審計署駐長春特派辦在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采取經濟責任審計與績效審計、服務與監督“兩個結合”的方法來開展審計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2008年,該辦在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維護企業國有資產安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為總體目標,按照“把握總體、揭露隱患、服務發展”的審計思路,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重點選擇了一汽集團自主創新專題開展績效審計;同時,結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以及汽車排放新標準的實施,開展了對一汽集團節能減排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這次審計,該辦共向審計署上報經濟責任審計報告1份,績效審計專題報告2份。其中關于一汽集團自主創新的相關內容,被劉家義審計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國務院關于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單獨采用。節能減排績效審計成果被審計署上報國務院綜合報告和《審計結果公告》采用。
2009年,該辦在對原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經濟責任審計中,結合中航一集團行業特點,關注企業安全和發展,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積極開展中航一集團自主創新專題調查。通過調查,揭示了影響該集團發展的經營風險問題,并提出了促進航空工業進一步發展的建議,得到該集團好評和采納。(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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