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在對甘肅省財政收支進行審計中重點對節能減排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結果表明,近年來甘肅省在節能減排工作方面,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在全省層層推行“一票否決”目標責任制,并將完成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同時持續加大資金投入,2006年以來,甘肅省財政下達了省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3.09億元,努力提升節能減排能力,節能減排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實施重點項目,淘汰落后產能。2005年以來,甘肅省實施重點節能技術改造項目84項,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項目48項,項目的實施形成了229.8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2007至2008年淘汰落后產能583.71萬噸,淘汰機組容量53.7萬千瓦時。
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至2008年,甘肅省已在200戶重點企業中開展了清潔生產試點工作。2008年資源綜合利用產值比2007年增加了10.8億元,提高了37.08%,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量增加189.7萬噸,提高了4%。
統籌兼顧,全力推進全社會節能。在突出工業節能重點的同時,甘肅省還積極推進其他領域的節能工作。在建筑領域,積極推行9項建筑節能地方標準,使設計階段執行節能標準達到100%,新建建筑施工階段執行節能標準設計與施工標準的比例達到95%以上。在農村領域,大力推廣節能項目,全省農戶節能灶具普及率達60%以上。在交通運輸領域,推廣應用瀝青再生利用、瀝青路面熱再生和冷再生技術。
污染物減排,三年雙下降。至2008年,甘肅省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已連續三年實現雙下降,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減排任務,受到環保部的肯定。
加強整治,重點流域區域環境質量穩定改善。2008年,全省26條河段中達標河段17條,比2005年新增4條,其中蘭州段水質穩定達到III類水質;14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有9個城市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比2005年增加了6個,其中蘭州市好于二級天數達到268天,比2005年增加30天;被列入國家二氧化硫控制區的白銀、張掖兩市的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蘭州、金昌兩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三級標準。(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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