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是國家“十一五”規劃確定的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工程之一,主要用于解決危害農民身體健康的飲用水質問題和局部地區缺水問題,是一項“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今年4月初以來,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對江西省部分地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進行了審計調查。該辦黨組對此次民生工程審計高度重視,辦黨組書記李曉鐘、副特派員夏循福強調,要懷著對農民兄弟的深情厚誼做好此次審計,要認真總結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注意揭示農村飲用水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從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改進和完善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建設性意見,充分發揮審計在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以此為目標,武漢辦在審計中切實做到了“堅持三個并重”:
(一)堅持查處違規問題與促進整改落實并重,確保中央各項惠農強農政策落到實處。該辦一改過去在審計結束后集中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的傳統做法,及時向被審計單位通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幫助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二)堅持關注在建項目管理與已建項目效益并重,促進農飲工程有效地發揮作用。該辦審計人員走村串戶,內查外調,抽查了數百處農飲工程;聘請環保和衛生專家,借助科學檢測手段,深入調查分析了農飲工程供水安全狀況。該辦以促進農飲工程發揮長期效益為出發點,把檢查重點放在水質安全上,督促相關地區加大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力度,擴大監測覆蓋面,確保農民喝上安全水。
(三)堅持微觀問題審查與宏觀政策分析并重,積極從體制機制上進言獻策。加強制度建設,是一項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任務。審計調查中,該辦重點關注了建設資金投入機制,集中供水單位運營機制、工程維修管護的長效機制,并從資金投入機制、管理運行機制和保障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審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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