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有80多名審計人員在北京、內蒙古、新疆、四川和甘肅等地執行審計任務。為保證同志們正常、健康地開展審計工作,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根據審計署通知要求,該辦及時發出通知,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監測、報告等事項作出要求:
一、各處室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凡有到發生疫情的地區出差的人員,應及時報告辦公室。
二、從外地疫區返回的職工,要在家對體溫和體征連續監測7天;監測期間本人要盡量避免與其他人員接觸。同時,要注意有關新聞報道,如與自己乘坐同一飛機、火車、汽車等交通工具的人員有疫情報告,請及時報告辦公室。
三、要盡量避免與來自疫區的人員直接接觸,更不得隨意留宿等。如已直接接觸了來自疫區的人員,要及時報告辦公室。
四、職工有發熱病例的,應立即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并報告辦公室。
五、發現上述有關情況,辦公室要及時向特派員和蘭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六、正確認識甲型H1N1流感,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勤洗手,均衡飲食,加強體育鍛煉,保證充足睡眠。開窗通風,保持居室環境清潔。不帶病上班,不去人群密集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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