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注重創新審計業務管理方式、突出審計質量控制重點,采取在年初制訂全年審計業務管理和審計質量控制實施意見的方式,著力做好全年審計工作質量的關鍵環節,對提高審計業務管理效率、提升審計工作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在今年的實施意見中,該辦突出了四個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一是加強審計項目進度管理,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年初,武漢辦確定了9個年度重點審計項目,根據審計署《審計項目進度管理辦法(試行)》編制了這9個項目的進度明細表,進一步明確了每個項目的計劃實施時間、審定審計實施方案及審計報告的審計業務會議時間、提交審計報告時間等有關進度要求,同時要求各業務處室指定一名分管審計業務管理和質量控制的處級干部以及一名兼職審計質量管理員,負責協調本處室的審計業務管理和審計質量控制工作;法制處安排對口聯系人對9個重點審計項目進行動態跟蹤。
二是切實執行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嚴格履行審計程序。武漢辦要求所有審計(調查)項目均召開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報告。9個年度重點審計項目的審計業務會議由特派員組織召開,其他項目由分管辦領導組織召開。截至4月中旬,武漢辦已組織召開了江西省地方財政收支專項審計調查等5個項目實施方案的審計業務會議。
三是強化審計項目質量檢查,突出審計現場質量控制。根據《武漢特派辦審計項目質量檢查辦法》,該辦將對9個年度重點審計項目實施質量檢查,每個項目現場檢查不少于1次。要求法制處與相關業務處室充分溝通,合理安排質量檢查時間與方式,做好檢查情況記錄,確保檢查效果;各業務處主動與法制處進行聯系,協調好現場質量檢查的時間和方式,積極配合好現場質量檢查工作。
四是試行審計項目審理,提高審計復核效率。今年是武漢辦試行審計項目審理工作的第1年,該辦確定了2個審計項目作為試行審理對象。對試行審理之外的14個項目仍然實行審計復核,繼續嚴格落實全辦三級復核責任,繼續實行審計復核“預警”機制和情況通報制度,要求法制處進一步簡化內部復核程序,提高復核效率。(肖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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