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審計署駐廣州特派辦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以下簡稱福建銀監局)2007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中,以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加強部門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合理審計建議,認真督促該局積極落實審計整改要求,較好地發揮了審計建設性作用。
督促審計整改,積極維護預算管理嚴肅性。福建銀監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發現的問題,及時召開全省銀監系統職工大會和有關財務會議,明確了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間表,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逐條進行整改,扎扎實實做好整改落實工作。目前,該局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該局還以本次審計為契機,結合開展建設節約型機關活動,加強預算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工作,要求每一位干部進一步增強財務合規意識,維護預算管理嚴肅性。
促進制度完善,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福建銀監局認真剖析原因,及時出臺和修訂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如,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通知》,明確財務管理直接責任人、管理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和監督責任人,全面實行財務管理責任制,并將財務管理納入黨風廉政巡查和年度考核的范圍,進一步加強了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針對審計發現差旅費、會議(培訓)費中存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該局修訂下發了《福建銀監局差旅費、會議(培訓)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細化了費用開支的申請、審批等要求,健全和完善了費用開支管理制度。通過建立和完善上述制度,進一步規范了預算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了機關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
規范財務行為,全面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針對審計查出問題,該局舉一反三,在全省銀監系統組織開展了以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和預算執行情況為重點的全面檢查。通過自查和交叉檢查的方式,全局從思想認識、制度建設、督促檢查等方面強化了財務管理工作,規范了財務行為,全面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提出審計建議,推動建立監管協作機制。審計時,廣州辦對福建銀監局提出了加強信息化建設的建議。該局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與轄內銀行業機構搭建了信息網絡共享平臺,與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及福建保監局、證監局等監管機構建立了信息定期交流機制,對提高監管效率、強化監管職能起到積極作用。(黎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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