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審計署南京特派辦和江蘇省審計廳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積極貫徹疫情防控及經濟社會發展“雙線戰役”的最新部署。一方面減少聚集開會,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另一方面貫徹落實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20年江蘇地區審計“兩統籌”工作。
一、細化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充分發揮計劃引領作用。一是統籌年度計劃。鑒于審計署和江蘇省地方審計機關計劃制定的審計年度不同,江蘇審計“兩統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雙方審計項目計劃統籌時間確定為一年兩次,即:年初江蘇省審計廳出臺計劃安排時統籌協調一次;下半年審計署出臺計劃安排時再統籌協調一次。不僅解決了審計年度不銜接的問題,還可按照審計目標及時對審計內容、審計對象等作出相應調整,對審計成果進行整合共享。二是梳理統籌項目。在計劃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對雙方的審計項目進行梳理,設計了江蘇省內審計項目統籌表。根據審計一線實踐增加了審計內容、審計地區、被審計單位、審計時間和牽頭處室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8個要素,進一步細化審計項目計劃安排。三是明確統籌重點。根據江蘇省內審計項目統籌表,明確雙方需要重點統籌的審計項目、內容以及所涉及的審計區域和被審計單位,提高了審計“兩統籌”的效率和效果,充分發揮了計劃的引領作用。
二、共同制定實施指導原則,深度推進審計“兩統籌”。在總結去年審計“兩統籌”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江蘇省內審計項目統籌表,審計署南京特派辦和江蘇省審計廳共同研究制定了江蘇省內審計項目“兩統籌”工作安排的指導意見,涵蓋了審計項目、內容以及需把握的統籌工作原則等事項。一是加強審計項目統籌。雙方根據各自年度審計任務,共同商定審計對象、審計范圍、擬抽審的部門、擬延伸的市縣等,做好溝通協調,抓好分工銜接,避免交叉重復審計。二是優化審計組織方式。如對于均要開展審計的同一個審計對象,雙方要加強協商,可派員共同組成審計組實施審計,盡量安排在同一時間段進行,并指定專人與被審計單位溝通,索要審計資料,避免多頭聯系、多頭審計,減輕基層負擔。三是加強審計成果共享。如在審計或延伸審計過程中,如果一方已對相關事項或單位開展過審計,另一方可考慮借鑒利用相關審計成果滿足工作需要,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再重復開展審計。
三、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實現多項目多方式統籌融合。在審計署統一組織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以及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審計等項目中,審計署南京特派辦和江蘇省審計廳密切配合、精心組織:一是優化審計資源配置。采取“混合編組”“分片包干”等組織方式實施審計,明確雙方審計范圍,協同推進實施。二是推進項目統籌融合。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項目管理方式,做好與同期開展的江蘇省財政收支和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項目的相互銜接,做到“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三是加強資源整合和信息溝通。充分總結和利用以往大數據審計的數據資料和經驗成果,結合互聯網絡公開的信息資源,對審計項目開展多維度多層次的數據分析,將現場審計和非現場審計有機結合,有效減少和縮短了審計現場核查時間。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審計“兩統籌”有序開展。在當前疫情依然嚴峻的情況下,充分發揮審計“兩統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平臺作用,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統籌。利用遠程郵箱、電話微信、內部簽報、業務動態等形式建立了特派辦和地方審計機關橫向聯動、銜接有序、高效運轉的協作模式,通過減少聚集開會、線上辦公、按需到崗等措施,保障江蘇地區審計“兩統籌”工作順利開展。(張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