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以來,為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審計署長春特派辦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對全辦規章制度進行“廢、改、并、立”工作,促進制度完善。同時,加強學習宣傳,強化制度意識,以制度執行促進機關管理能力提升和審計職能作用更好發揮。
一、精心組織,壓實制度清理責任
本次制度清理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跨度長,為確保取得實效,該辦成立了辦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各分管辦領導為副組長,各綜合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制度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次清理工作。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清理工作方案,落實處室任務目標,明確“厘清、精煉、集中”和“誰制定、誰清理”的清理工作原則,為保質保量完成制度清理工作任務奠定了基礎。
二、系統梳理,構建科學制度體系
各綜合處室按類、逐項系統梳理各項規章制度,形成了11類、117項制度的清理清單。各綜合處室對清理清單中的制度逐一研究,反復修改,多次征求意見,以科學、高效為目標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實用性。按照“成熟一個、研究一個”的原則,先后5次召開特派員會議,經審定,廢止66項、修訂11項、新訂8項制度。清理后,該辦共有10類、76項制度,初步形成了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
三、注重執行,推進制度落地見效
加強制度執行力建設,將清理后的規章制度及時印發,促使全辦干部熟悉掌握各項制度要求,引導全辦干部增強制度意識。通過年度考核考評、日常監督檢查等方式推動制度執行,引導審計干部做制度執行的推動者;通過領導干部以上率下、制度執行抓實抓細等方式營造按制度辦事良好氛圍,引導審計干部做制度執行的維護者,不斷提高審計機關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審計工作中,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嚴格執行審計實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相關規定,切實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做制度執行的監督者。(姜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