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結束后,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及時組織學習會議精神,并對2011年投資審計工作做出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起始之年,投資司將堅決貫徹落實全審會精神,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準確把握“十二五”投資審計發展方向,扎實做好2011年投資審計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重大投資項目和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審計。加強對中央支持新疆和西藏發展投資、三峽工程和高速鐵路建設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做好汶川、玉樹、舟曲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審計。積極推進聯網審計,高度重視竣工決算審計。審計中注重反映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反映損害群眾利益和影響科學發展的問題,增強審計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是繼續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促進嚴格執行用地、節能、環保、安全和質量等標準;促進規范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和促進完善相關制度。今年的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首先是明確目標,就是要通過審計,促進工程建設領域及投資領域依法規范、質量優良、廉潔高效、公開透明。其次是抓住重點,包括抓重點項目,抓重點內容,抓重點環節。再次是創新方式,就是要切實做到“三個整合”和“六個結合”,即:整合審計力量、審計目標、審計成果;做到投資審計與其他專項審計結合,依法履行投資審計職責與中央要求的對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結合,項目審計與審計調查結合,重點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與大批項目的事后審計結合,審計處理與促進整改結合,審計監督與新聞輿論監督結合。
三是加大對行業性、區域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把對單個投資項目的審計與行業性、區域性投資項目審計結合起來,由點及面,綜合評價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密切關注宏觀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及時揭示和反映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新情況、新問題,促進深化改革和推進制度建設。
四是加強對地方各級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指導和協調。一是了解和掌握各地重點投資審計項目開展情況,及時加強對地方投資審計業務的指導。二是通過吸收地方審計機關人員參加署統一組織的項目、接收地方審計機關干部來署交流和聯合開展課題研究等方式加大對地方審計機關投資審計業務骨干的培訓。
總之,2011年的投資審計監督,將更加注重促進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促進政令暢通,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更加注重揭示工程建設領域重大違法違規和經濟犯罪問題,不斷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促進反腐倡廉建設;更加注重投資項目的質量和績效,加強對政府投資布局、方向和規模的檢查和評價;更加注重民生和環保,加大審計力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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