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胡澤君審計長在全審會上強調,要在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攻堅戰中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貢獻審計力量。審計署沈陽特派辦在兩年扶貧資金審計中,堅持“審幫促”相結合,推動遼寧省在審計過程中積極整改審計發現問題,切實助力精準脫貧。
一是清退人員,收回資金。在扶貧審計過程中,強調兩個“注重”。一方面,注重加強宣傳,提高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整改工作的認識;另一方面,注重與被審計單位及時合理溝通,根據審計問題的情況提出相應建議。如,針對審計發現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不符合標準、扶貧資金閑置等問題,審計人員與遼寧省人民政府積極溝通后,遼寧省對相關問題高度重視,立刻根據審計發現的情況和建議,第一時間整改。對不符合實際情況而列入貧困人口的人員,經所在村履行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公示、公告、書面告知當事人程序進行清退處理,并在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內做“脫貧不再享受政策”標識,同時,將涉及的扶貧資金全部繳回財政,作為專項扶貧資金重新使用。閑置的扶貧資金也立刻收繳,對于原用途進展緩慢而導致資金下撥慢的項目加大舉措,促進項目盡快實施完工并下撥資金到戶;對于原用途已經無法開展的項目資金,立刻進行統籌整合,用于新的扶貧項目,最大限度發揮扶貧資金效益。
二是嚴肅追責,強化威懾。審計人員通過對法律法規特別是對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宣講,督促和引導遼寧省更加嚴肅地對待審計發現的問題,并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開展進一步調查了解,最終對26名相關鄉鎮的黨委書記、鎮長、企業負責人等責任人予以懲戒,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嚴肅了風紀,促進此類事件盡早杜絕。扶貧審計涉及民生,違法問題傷害的是貧困群眾等弱勢群體的根本利益和感情,通過督促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查出的問題,嚴肅追責,既能維護法律制度的嚴肅性,也能對相關公職人員的懶政甚至瀆職行為起到懲前毖后的作用,充分保護百姓的權益。
三是完善制度,筑牢防線。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審計單位及其上級部門關于扶貧方面的很多制度不可謂不詳細,不嚴謹,但是這些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往往被常規的例行工作習慣改變,或者沒有對制度進行可操作化的詳細解讀,執行有偏差導致了問題發生。通過審計,被審計單位對自己部門的制度和規定有了新的認識,在執行過程中更詳盡、更具體、更細致。因為審計的震懾作用,被審計單位更注意勤政,以解決問題的工作態度解讀政策和制度。如,遼寧省針對建檔立卡人口不嚴不實問題,舉一反三,組織鄉鎮進行自查并以此形成常態化檢查,加強數據篩查比對和入戶調查,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此外,遼寧省各個市縣還積極建章立制,根據細化執行現有制度的實踐,查缺補漏,積極補充管理辦法和章程,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讓實踐的成果標準化、制度化,促進今后工作更好的開展。(王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