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審計署哈爾濱特派辦在全辦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專項排查活動,全面查找黨風廉政建設風險隱患,逐條制訂風險防控措施,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
一、明確目標要求,突出排查重點
哈爾濱辦專門下發黨風廉政建設專項排查通知,要求全辦干部充分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從“風險點是什么”、“風險點在哪里”、“風險點有哪些”、“風險點是否存在問題”、“風險點如何防控”等方面入手,深入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黨風廉政建設風險點。一是對照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黨規黨紀,聚焦紀律底線進行排查;二是對照《審計現場管理辦法》、《審計延伸調查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和哈爾濱辦審計質量控制規范等制度規定,聚焦審計項目實施過程進行排查;三是對照綜合處室工作職責,聚焦重點崗位、重點事項進行排查。
二、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排查
哈爾濱辦分黨組明確要求各處室堅持問題導向,樹立問題意識、找準存在問題、確保問題清零。排查過程中,辦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深入分管處室或所在支部督促開展排查活動,辦分黨組書記專門聽取了機關紀委(紀檢監察處)關于排查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并就風險點防控提出明確要求;各處室通過集體討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全面排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點;機關紀委(紀檢監察處)及時跟進監督并對各處室的排查工作給予指導。經排查,哈爾濱辦在審計業務的前期準備、現場實施、報告匯總等重點環節中存在13個風險點;在綜合管理的物資采購、維修改造工程、財務管理、公務員招錄、信訪舉報處置等重點事項上存在5個風險點。
三、制定防控措施,確保排查實效
針對排查發現的18個風險點,哈爾濱辦分黨組專門召開分黨組會議,研究制定了落實防控責任、加強教育引導、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監督檢查等黨風廉政建設總體防控措施,并逐條對照排查出的風險點,從加強現場管理、規范制度執行、完善綜合管理、強化追責問責等方面制定了18項具體防控措施。如,針對可能存在瞞報、漏報審計發現問題的廉政風險,要求審計人員嚴格執行“問題清單”制度,發現審計問題要及時形成審計工作底稿,并登記“問題清單”。審計現場負責人、法規審理人員及時跟蹤核實“問題清單”填列情況,重點關注審計問題是否在審計報告、審計信息中得到反映,避免出現審計人員私自“消化”審計發現問題的情況。為了確保18項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哈爾濱辦特別強調,辦分黨組、各處室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機關紀委(紀檢監察處)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各黨支部紀檢委員和審計組廉政監督員要充分發揮作用,真正形成上下聯動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織密廉政風險防控網。(王巖 闞銀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