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嚴格控制債務規模,優化債務結構,防范化解風險,今年來,江蘇省海安縣政府采納該縣審計部門2016年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中提出的“加強政府性債務扎口管理舉措,規范政府性債務舉借審批程序,強化違規舉借債務問責”審計建議,根據國務院、財政部以及省市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文件精神,經過充分調研醞釀,于近日出臺了《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按照“控總量、調結構、降成本、增效益、減支出”的原則,對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總體要求、嚴格控制政府性債務規模、規范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加強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加強政府或有債務監管、妥善處理政府性債務存量、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責任等八個方面進行了規范。
《意見》要求加強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完善政府性債務月報制度,嚴控政府或有債務增長,建立政府性債務監督公開制度,嚴格控制政府性債務規模;將政府債務預算分類納入預算管理,強化政府債務預算執行管理;加強政府或有債務監管,規范平臺公司融資行為,推動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應急響應機制、考核問責機制,把政府性債務管理作為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并將債務管理情況列入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強化對債務的規范舉借、使用和管理情況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堅持法制化、市場化原則處置地方政府性債務,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
《意見》還要求財政部門要加強全縣政府性債務統計、管理和服務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新開工項目;金融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管,督促金融機構不得直接或變相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促進債務規范管理;其他部門要加強溝通和信息共享,根據各自職責積極配合做好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在《意見》出臺前的調研階段,海安縣政府充分聽取了該縣審計部門近年來審計工作中發現的政府性債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及建議,審計工作為《意見》的出臺提供了全面、科學、可操作的重要參考。(闕圣貴 孫真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