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危改辦采納審計建議,及時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城鄉危舊房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對危舊房治理的改造方式、審批程序、管理制度、優惠政策、保障措施等各方面予以明確,使該區城鄉危舊房治理改造工作得以順利推進。
洞頭區審計局今年3月在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中發現,該區部分農村危舊房改造實施不到位,有22戶農村五保、低?;蜇毨埣矐舻淖》繛镃(D)級危房,未能及時納入改造范圍,部分符合條件的危舊房改造戶因補助標準過低而放棄改造。根據相關情況,審計提出合理制定農村危舊房改造計劃,優先解決特困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創新農村危舊房改造補助方式,通過制定相關支持政策,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等審計建議。審計提出的問題得到洞頭區政府高度重視,要求該區具體負責城鄉危舊房改造的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4月洞頭區即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采用“分類處置、解危優先”等原則,對城鄉C級危舊房和不符合改建的D級危房,鼓勵修繕加固,分別給予0.5萬元、0.8萬元和1.5萬元三檔補助;對于D級危房實行貨幣補償或原拆原建,并提供臨時安置、開辟綠色通道和減免相關規費等措施,使優惠政策更加惠及農村低保等特殊“雙困”人員。今年5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城鄉危舊房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再次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明確,并逐步建立起城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著力推進城鄉危舊房治理改造工作,相關政策陸續出臺也得到了困難群眾的贊許和支持。(劉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