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行政區劃調整后審計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審計局將在今年實施六項創新舉措,打好“組合拳”,積極推進經濟責任審計深化發展。
一是深化經濟責任告知承諾制。 重點做好新成立、新納入的單位黨政“一把手”的告知承諾工作,進一步提高新設單位和新劃入鎮(鄉)、街道領導對海曙經責審計工作的了解和認同,促進廣大領導干部樹立遵規守法的意識和正確的政績觀。
二是編制領導干部經責審計教育讀本。 向全區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印發《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知識讀本(匯編)》和《經濟責任審計案例解讀2》,宣傳審計法規制度和違法違紀案例,增強領導干部依法履職意識。
三是探索自然資源資產審計。 今年將結合鄉鎮決算審計及海西片九鎮(鄉)街道財務收支專項審計調查,選取一些鄉鎮探索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工作,總結審計技術方法,界定領導干部對自然資源資產的管理責任,為全面推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奠定基礎。
四是實行經責審計結果自查“零問題報告”制度。 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書面全區通報的基礎上,建立全區各單位對照審計結果的自查自糾和結果反饋的“零問題報告”制度,并將自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區經責辦備查。
五是正式啟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管理平臺。 要求區相關單位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區委辦提供各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結果資料,區紀委提供巡察中發現的與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相關問題的資料,區委組織部提供最新的區管干部基本情況和考核結果資料。
六是探索建立《審計要情》月報制度。 及時將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問題、意見建議向區主要領導匯報,提供決策參考,促進被審計單位問題整改,防范管理風險發生。(魏雷順 倪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