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普陀區政府采納理順國有企業管理體系,加快國有資本整合重組的審計建議,研究出臺了《普陀區區屬國有企業整合重組及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旨在推進國有企業兼并重組,理順國有資本管理體系,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國有企業做大做強。該方案主要體現三個指導原則:
一是按照“分類整合,做大做強”原則,理順企業體系架構。按照競爭類、公共服務類、功能類三項標準,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在區國資公司的基礎上,組建交通投資、建設投資、文化旅游投資三大企業集團,確定一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將其他國有企業劃歸國資公司、集團企業等管理體系,基本確立了“國資委-國資公司或集團公司-下屬企業”三級體系架構。
二是按照“總量控制,分類核定”原則,強化企業用工和薪酬管理。完善企業用工管理辦法,推行用工總量控制,實行定職能、定機構、定員工編制數“三定”管理。建立“一企一策”的薪酬管理制度,按共性和個性設置掛鉤指標,以經營效益為核心,突出個性化部分。集團公司經營層納入年薪制范圍,職工工資實行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分類核定的辦法
三是按照“權責對等、分級管理”原則,構建企業分級監管體系。以“管好資本”為核心,以產權管理為紐帶,明確投資人和企業的職責,區國資委對國資公司和集團公司進行管理;國資公司和集團公司作為投資人要加強對下屬企業的管理,壓縮管理層級,規范設置法人治理結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職責,強化內控管理。搭建國有企業全面預算管理框架,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按區管干部管理有關規定任免;實行監事委派制度,國資公司和集團公司由區國資委委派監事。(李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