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安排對107名省管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人數比2016年增加51.4%。
為保證質量、提高效率,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經濟責任審計與年內開展的市級財政決算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合,統籌組織實施。特別是對21名縣(區)委書記實行交叉審計,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對領導干部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實行審計全覆蓋,積極推進黨政領導干部“同步審”。深化審計成果運用,對發現的問題,客觀界定責任,狠抓追責問責,為紀委、組織部門運用審計成果提供依據。(廳黨政經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