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市委副書記、市長談文勝主持召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強調要以“四個更加”切實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層次和水平。
一是認識要更深刻。要深刻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是權力運行監督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治理腐敗的治本措施之一,是決策監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方向要更明確。要緊扣五大發展理念,站在服務“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認真落實中央、省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湘潭實際,注重對權力運行全過程的監督,重點關注重大決策、資產處置、招標采購等情況。不僅注重對實體內容的審計,也要注重對權力運行程序的審計,注重責任落實情況,注重審計的深度和質量,注重崗位的側重點,針對不同崗位,制定帶有崗位性質的審計方案,提出有深度有質量的審計報告。三是結果要更加管用。要樹立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堅持發現問題是為了正視問題,分析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提出問題是為了整改問題,甄別問題是為了擔當問題。根據審計的情況一是一,二是二,功過分明,為任職者做真結論,真評價,力求體現分清責任界限,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使審計結果更好地發揮作用。四是機制要更加健全。要進一步健全機制,建立問題交辦清單、整改反饋清單、責任明晰清單,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水平。
會議研究討論了2017年度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及離任交接項目,審議并原則通過《湘潭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簡易操作規程(送審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