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熟市審計機關在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重點關注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近期,以政府融資收支的真實性為基礎,梳理核查了籌資公司內控機制的建立、資金籌集與支出程序規范性管理等重點環節,客觀評價了籌資資金的效益性。以此達到促進規范鎮級融資公司籌集、使用和歸還籌集資金行為,防范和化解地方性政府債務風險的目的。審計發現的融資平臺在融資規模、結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市主要領導批示要求根據審計意見,鄉鎮落實整改措施,尤其要突出對融資規模和風險的管控。
鄉鎮政府根據批示精神和審計建議,積極成立鎮籌資工作辦公室,研究出臺了《鎮政府籌集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程序規范、防范風險”的總體要求,堅持“權、責、利”和“借、用、還”相統一的原則做好籌資的管理與監督工作。
一是規范了籌資計劃的編制、審批和執行。 籌資實行年度收支計劃管理和審批制度。明確籌資收支范圍,列出申請籌資項目清單,于每年12月底前按照“科學性、規范性、真實性、效益性、償還性”要求編制本級政府的下年度政府性籌資收支計劃,計劃報鎮政府與市政府的政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批準。
二是明確了籌資責任人的職責和監督方法。 健全籌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監察和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報送報表和有關資料。確定籌資最終用款人為歸還資金的行政責任人,最終用款人的本級政府主管領導為歸還籌資監督行政責任人。鎮財政分局負責籌資資金的使用監督,實行過程控制。
三是建立了政府性籌資歸還和預警機制。 明確還款資金的范圍、設立償還籌資準備金限額、構建政府性籌資風險預警體系、建立籌資風險監測體系等指標。同時,根據省政府要求,確定“三率”的控制目標,鎮財政部門對政府性籌資的規模、結構和安全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