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寧波市社保局印發了《2017年度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稽核檢查工作要點》,緊密結合2016年寧波醫?;饘徲嬛攸c,采納審計相關建議,從四個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要求全市各醫保經辦機構遵照執行。
一是定點醫藥機構執行醫保規定,建立醫保管理制度方面。 重點稽查定點醫療機構掛床住院、虛開藥品或檢查項目、串換藥品等騙取醫?;?,擅自超范圍執業結算醫?;?,擴大醫?;鸱秶Ц督煌ㄊ鹿?、工傷等醫療費用等問題。
二是定點醫藥機構執行醫療、藥監等行業規定,因病施治、規范用藥方面。 重點稽查醫療機構出具的中藥處方中味數異常,食療處方、滋補處方過多,定點零售藥店盤存帳物嚴重不符等問題。
三是定點醫藥機構實施信息化管理等方面。 重點稽查定點醫藥機構庫存動態變化過程未作實時記錄或記錄不真實、不全面等問題。
四是定點醫藥機構在大數據分析中出現的異常數據方面。 重點稽查定點零售藥店醫保結算額增長率明顯超過同類平均水平,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率明顯大于同類平均水平,以及康復,理療、針灸、艾灸、推拿等中醫治療項目增速過快等問題。
2016年,寧波醫?;饘徲嬙蜕鲜鰡栴}延伸審計了多家定點藥店和醫療機構,并提出多個針對性問題和建議。市社保局高度認可審計思路及審計方法,借鑒醫保審計經驗,印發了《稽核檢查工作要點》,全面提升寧波市各地醫?;楣ぷ髻|量。(王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