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上海市崇明區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按照《實施細則》和市紀委等5部門貫徹落實《實施細則》意見的相關要求,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采取五項措施,深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融入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大局。
一是分類編制工作方案,突出審計重點。 根據不同類型被審計單位的特點,按鄉鎮、委局、企業三個層面分別制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明確審計內容和重點、工作要求、時間節點等,指導審計組圍繞事業發展、重大決策、政策執行、內部控制和遵守廉政紀律等方面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二是深化監督全覆蓋,擴大審計覆蓋面。 牢牢把握“有重點、有深度”的要求,緊緊圍繞領導干部履行職務這條主線,不斷加大延伸審計的力度,聚焦關系生態建設、功能完善、經濟轉型升級的重點項目,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重點資金,聚焦公權力大、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重點單位,做到有的放矢、審深審透。
三是探索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拓展監督外延。 在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探索開展結合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并將相關審計內容在報告中反映。聚焦自然資源資產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重大決策情況、指標任務完成情況、資金項目管理情況等,在關注自然資源資產數量的基礎上,重點關注質量,努力摸索出一條符合地方實際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新路子,進一步提高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水平,推動“經濟”與“生態”和諧發展。
四是規范責任認定,強化審紀聯動。 用“一把尺子”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明確了“誰主管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誰主持誰負責,誰簽批誰負責,誰授意誰負責”的五個責任界定原則,從源頭上區分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確保審計評價客觀公正。構建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動機制,定期向紀檢監察部門通報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跟蹤相關責任人員的問責情況。紀檢監察部門及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問責處理,進一步發揮監督合力。
五是強化審計整改,構建長效機制。 建立“清單”機制,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梳理, 按照單位性質或資金數額逐一進行歸類,實行“臺賬”式編號管理和對賬銷號制度,立改立銷,不改不銷,逐項落實解決。強化服務意識,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剖析,提出防范和解決問題的對策和辦法,由局分管領導帶隊赴被審計單位開展上門宣傳和指導,促進被審計單位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孫文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