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審計局按照審計署和自治區審計廳的統一安排部署,對市本級2015至2016年6月底的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大病保險)政策制度落實和改革措施推進情況,以及基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
審計中通過醫保信息和民政死亡人員信息進行數據對比,發現死亡人員仍可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醫保待遇等問題,審計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出具了審計移送處理書。該市人社系統及相關單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立即召集相關單位傳達了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意見,要求認真落實審計整改,并就整改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一是及時停止違規享受待遇,防止基金流失。 截至2017年1月末,市人社局所屬市核定稽查中心已為161人次辦理了死亡退保業務,占違規人員總數的85%。
二是對違規享受多劃撥的基金,制定追繳計劃。 市人社局所屬醫保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追繳,醫保賬戶中有余額的死亡人員,從醫保賬戶中扣回多劃撥的基金;未領喪葬費的死亡人員,協調市養老保險局,從喪葬費中扣回多劃撥的基金;不能直接扣回的基金,責成市醫保局稽核科組織追回。
三是積極完善體制機制,從源頭上杜絕問題產生。 市人社局已要求下屬經辦機構在加強內部溝通協作的同時,加強同地稅、民政、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定時從相關部門獲取死亡人員信息,在業務經辦系統中及時進行停止參保手續的處理,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趙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