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蘇省東臺市審計局實施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針對個別村居“三資”管理較為混亂、村務公開不夠透明、“三資”處置信訪較多等問題,提出了“健全監督制約機制”的審計建議,得到有效采納。近期,該市專門出臺三項制度,以進一步提高農村“三資”管理的規范性。
一是建立村級測評質詢制度。 根據《關于在村居、社區干部中開展述職述廉、質詢、評議工作的實施意見》,每半年組織鎮黨委委員、紀委委員和村級紀檢委員、黨風廉政監督員、信訪聯絡員對各村“三資”管理情況進行詢問質詢,年終對村居干部管理“三資”情況進行測評,排名靠后者接受組織處理或誡勉談話。
二是建立資產資源網絡監管制度。 出臺了《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流轉交易工作的通知》,市級成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鎮級建立產權交易服務站和集體資產管理電子信息庫,對資產配置、使用、發包等各環節實行網絡化動態監管,做到實時監管、一目了然,防止小微工程人情發包、暗箱操作等問題。
三是建立農村干部廉潔履職長效制度。 市紀委專門下發《關于建立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指導各鎮村普遍建立資產發包、村民議事、財務管理等制度規定,鎮級每半年對村級“三資”管理情況進行專門審計,審計結果向全體村民公示,并與村干部報酬掛鉤。(陳曉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