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落實,近期,安徽省宿州市泗縣審計局總結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經驗,結合當地實際,建立五項制度機制,逐步規范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履行。
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成立由縣委組織部牽頭,審計、統計、國土、環保、農業、林業、水務、城建等部門參加的泗縣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聯席會議,通過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相關審計事宜,為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提供組織保障。
二是建立領導干部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圍繞落實嚴守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等要求,明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終生追究制度,促使領導干部認真履行自然資源資產保護責任。
三是制定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考核情況匯總表。 由統計部門制定統一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格和填報口徑,建立統計核算考核體系,將考核情況集中匯總,形成翔實數據來源,為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奠定數據基礎。
四是制定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操作指南。 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建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操作指南、評價指標體系等制度,促進法規體系規范統一。
五是建立生態文明建設滿意度調查機制。 通過對生態文明建設滿意度的調查、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等方式,讓百姓有充分的參與權和發言權,架設審計在政府與百姓之間溝通的紐帶,使領導干部得到最廣泛的監督,推進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規范有序進行。(陳雷 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