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洛陽市召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總結回顧2016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研究審議《2017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草案)》以及《關于進一步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安排部署2017年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上,洛陽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孟鐸充分肯定2016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提出2017年以任中審計為主,推行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具體要求。
一是把好源頭,提高計劃的科學性。 首先,科學制定經責審計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提高審計計劃的約束力和時效性。進一步加強經責審計與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有效對接,統籌考慮審計資源,分清主次,突出重點。其次,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同步經責審計的力度,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前移監督關口,以任中審計為主,將離任審計與任期內輪審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實現有重點、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的審計全覆蓋。三要嚴格落實計劃備案制。年度經責審計項目計劃要報上一級領導機構備案。對確需臨時追加的項目,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避免“走過場”應付式審計,從源頭上確保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風險。
二是加強指導,強化專項業務督查。 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充分履行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的職責,統籌協調形成推動經責審計工作的合力。加強調查研究,從評價重點、評價方法、審計報告寫法、如何公告等方面,將好的經驗和做法總結提煉、宣傳推廣、指導實踐;強化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有效破解當前制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瓶頸;加強督促檢查,重點加強對審計質量的專項督查,提高執行效率,確保相關制度落實到位。
三是圍繞履職,準確把握審計重點。 根據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的職責權限和崗位特點確定審計內容,同時結合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的實施,突出審計的重點。要著力加強對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發展、環保、民生、安全、廉政等職責直接相關的經濟事項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審計,重點監督檢查其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同時注重發現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等問題;從崗位職責入手,梳理篩選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范圍和重點,追蹤其權力運行的軌跡,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反映問題、界定責任、做出評價,提升審計結果的層次和水平。
四是注重實效,加強審計結果運用。 要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省委組織部、省審計廳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經濟責任審計促進干部監督工作的通知》精神,注重從實效出發,加強審計結果的轉化和運用。充分發揮好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加大整改力度,強化整改績效,提高整改質量;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追責問責制度,積極探索對經責審計發現問題定責和對審計對象問責相銜接的辦法,逐步加大審計問責力度;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的方式方法,逐步擴大公開范圍,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吳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