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國審計工作會議提出的關于“問題明、證據實、定性準”的審計質量評價標準,青海省審計廳于近期推出提升審計質量管理的新舉措,要求圍繞三條標準,突出審前、審中、審后環節,著力加強審計質量管理,不斷提升審計工作效能。
一是抓細審前準備,強化前期質量管控。 圍繞審計立項,把好審計質量的第一關口。著力做優審計實施方案,使其更具科學性和操作性;做好專項審計培訓,重點審計項目一律實行審前集中培訓;做深審前調查工作,通過摸清情況、掌握底數為審計定準“靶向”。
二是抓嚴審中管理,強化過程質量管控。 圍繞審計項目實施,把好審計質量的關鍵關口。緊扣審計方案開展現場作業,搜集充分的審計證據;堅持問題導向,抓住問題關鍵、問題要害、問題根源;強化審計分析,把審計發現問題的來龍去脈審清審透。
三是抓深審后審理,強化后續質量管控。 圍繞審計項目結項,把好審計質量的最終關口。精心編制審計報告,做到表述到位、環環相扣、有理有據;嚴格實行審理審核,對事實表述清楚與否、依據法規適當與否、問題定性準確與否進行全面審理,確保揭示問題更深入、反映問題更充分、評價和定性處理更準確。(黃朝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