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來,浙江省溫州市政府積極采納浙商回歸項目落地情況審計提出的健全工作機制、優化投資環境等審計建議,完善并出臺了一系列浙商回歸項目配套制度和文件,不斷提升浙商回歸軟、硬環境,審計工作有效推進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機制。 建立《溫州市招商引資市縣聯席會議制度》,該制度從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工作規則等三方面對市縣聯席會議作了詳細規定,明確聯席會議由市政府招商引資分管領導為召集人,主要通過聯席會議形式交辦落實各項任務。按照全市招商“一盤棋”要求,優化招商工作程序、統籌招商資源,合力推動重大項目招引和落地開工,提高招商引資效益。
二是強化項目引導帶動。 出臺《溫州市溫商回歸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和《溫州市招商引資項目評估制度》,從項目計劃與編制、申報與入庫條件、評估內容、實施程序、結果運用等方面分別作了詳細闡述和規定。堅持“量質并舉、以質為先”來建設項目庫,按照“科學性、導向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的原則,建立統一的項目前期評估機制,進一步優化招引項目產業結構,助推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三是優化創新考核辦法。 修訂完善《2016年度溫州市支持溫商創業創新促進溫州發展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對11個縣(市、區)、4個產業平臺、市級國有企業和相關部門等考核對象進行分類,并按照不同類別分別確定考核重點。如對11個縣(市、區)和2個省級產業集聚區,分別從回歸引進貢獻值、項目質量優化值、重點工作督評值、市外房地產引進值等4個方面,著重考核回歸引進工作績效和市外房地產引資績效。此外,該考核辦法還對項目認定、考核評定、考核實施和考核紀律做出詳細規定。(林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