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湖北省十堰市審計局按照全省推進重大改革事項的統一部署,采取深層試點和全面鋪開相結合,扎實完成了全市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任務,實現了摸清綠色家底、增強生態責任意識和促進自然資源資產保護機制建立等三大成效,助推了十堰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
一是摸清了全市自然資源資產綠色家底 。此次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該局先后深入各地縣委、政府“兩辦”和國土局、水務局、林業局、環保局等76個部門,走訪了9個工業園、4個林場、7個濕地和自然保護區、3個開發區、21個企業以及55個鄉(鎮、辦事處)的175個村組(居委會、社區),實地踏勘核查了120宗土地、102宗林地、32條河流、43座水庫、20個干渠支渠、60個采礦點、38個采砂點、78個排污口、57家環境污染企業或單位、42個污水處理廠、25個垃圾處理填埋設施,較好摸清了全市自然資源資產的綠色家底,為完善全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是增強了領導干部生態文明責任意識 。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該局以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為主線,牢牢盯住實物形態、紅線指標、責任落實等關鍵事項,重點關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和實際效果。通過審計發現和揭露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影響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風險隱患,客觀評價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責任情況,依法界定領導干部應當承擔的責任,形成責任落實的閉環效應,樹立和強化綠色發展的鮮明導向,有效增強了領導干部生態文明責任意識。
三是促進了生態文明機制體制的完善 。該局強化自然資源資產改革和審計試點成果運用,探索并逐步完善適合全市生態特點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并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結果,提出了針對性建議。目前,經市委常委會議研究,建立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聯系會議制度;設立生態保護獎勵基金,對環境保護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進行獎勵;編制《十堰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風險警示手冊》,正發放到市、各縣市區、鄉鎮(街道)班子成員,為各級領導干部決策和正確履行環保責任提供參考。同時,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納入對縣市區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綠色”發展理念。(劉斌 李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