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審計局會同“四責聯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題研究部署構建“四責聯審”全閉環監督管理模式,扎實推進“四責聯審”工作。
“四責聯審”全閉環監督管理模式,通過建立“4套百分制審查清單+4種等級評定標準+4步整改督查階段”的審、評、改三級閉環模式,其中,4套百分制審查清單包含選人用人責任審評表、廉政責任審評表、機構編制責任審評表和經濟責任審評表,4種等級評定標準包含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評價等級,4步整改督查程序包含自行整改、分組審查、聯合督查、專項督查四個階段。通過全閉環監督管理模式,對四項責任履行情況評分較低、等級評定較差且整改不力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等處理。
通過構建審、評、改三級閉環模式,新北區審計局在聯審的基礎上做好科學評價,實施跟蹤督查,形成對“一把手”履行四項重要責任的閉環式監督,進一步增強聯審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查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