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慈溪市審計局結合審計監督本職工作,積極探索推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新措施、新辦法,較好地履行了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的監督職能。2014年1月以來,該局完成審計項目72項,查出管理不規范金額62.49億元,移送案件線索67件,提出審計建議169條。
一是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 。探索科學的輪審制度和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全覆蓋新方式,建立并開展部門預算、產業資金、非稅收入、市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市直屬國企的輪審制度。2014年以來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21個,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整改措施132項,推動出臺制度43項,該局與市委組織部等部門聯合出臺的經濟責任審計整改“三張清單”制度被評為寧波市組織系統特色工作二等獎。完成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1912項,涉及金額129.17億元,累計核減為政府節約建設資金5.71億元;發出投資項目“審計建議函”“管理預警函”等28份,督促有關單位分別作出對工程管理人員作出調離崗位、扣減考核獎等處罰,其中對監理、施工等單位處以罰款84.15萬元,收取違約金或審查費6.26萬元,有效強化了追責力度,取得明顯成效。
二是大力推進審計整改 。通過完善審計整改結果報告制度、推行審計整改“問題清單”和“掛銷號”制度、創新“三函一單”審計整改工作機制、強化審計整改聯合督查、嚴肅考核追責機制等舉措,提升審計實效,促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2014年以來,審計處理處罰金額1209.93萬元,提出審計建議并被采納142條,促進整改落實問題資金211339.23萬元,促進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179條,促進被審計單位和市政府出臺制度105項。
三是發揮內部審計源頭預防作用 。將鎮(街道)、市級部門內部審計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每年嚴格執行考核制度,運用好考核指揮棒,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新增設內部審計監督科,強化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工作。實行內部審計項目雙重管理體制,指導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資金性質、下屬單位進行內部審計輪審,實現內部審計監督全覆蓋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提升。以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為抓手,幫助與指導職務犯罪高發領域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把好自身免疫關。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以來,全市內審組織已實施審計項目681個,實施基本建設審計3775個,提出審計建議被采納1608條,促進增收節支5213萬元,增加效益3990萬元,推動出臺管理制度35項。
四是建立健全協作配合機制 。進一步加強與紀檢監察、檢察機關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專門出臺《慈溪市審計局對外提供審計資料管理辦法》,確保審計資料有序提供。2014年以來已向市紀委、檢察院等單位提供書面資料或檔案查詢34次,促進了預防職務犯罪協作機制的運作和審計成果的轉化。(胡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