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審計局按照審計署、自治區審計廳以及市委、政府關于依法行政和全面依法治市的精神,立足自身實際,積極探索實踐路徑和方法,把有限的審計資源優化組合,全力推進審計全覆蓋。
科學制定推進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保障作用,圍繞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結合市局實際情況,制定完善了《烏蘭察布市審計局關于實行審計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
一是全力推進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堅持以公共資金運行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為主線,將預算執行審計與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將被審計單位分類別實施審計,努力實現主要預算部門單位每年必審,其他部門單位周期輪審,不留監督死角的審計目標。
二是全力推進國有資產審計全覆蓋。將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列入行政事業單位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或其他專項審計范圍,重點檢查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和運營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情況,國有資產真實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國有資產重大投資決策及投資績效情況,資產質量和經營風險管理情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職責履行情況,以維護國有資產安全,促進提高國有資產運營績效。
三是全力推進國有資源審計全覆蓋。加大對資源富集和毀損嚴重地區的審計力度,對重點國有資源進行專項審計,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合旗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將國有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以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文明建設。
四是全力推進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堅持全面覆蓋,突出重點,根據領導干部的崗位性質、履行經濟責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資金資產資源規模等因素,確定重點審計對象和審計周期。堅持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加大任中審計力度,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決算審計、資源環境審計等相結合,實現項目統籌安排、協同實施。
不斷優化整合審計資源,全力推進審計全覆蓋。 針對審計資源不足的實際,積極探索審計資源整合方式,全力推進審計全覆蓋。
一是優化整合人力資源。一方面打破科室界線,將審計人員統一調派,充分發揮個人專長,使每個審計小組人員達到最佳組合,從而發揮最好效果:另一方面采取社會購買服務方式,充分利用社會審計力量,擴大審計監督的覆蓋面,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最大限度發揮好審計監督職能作用。
二是優化整合審計項目。合理安排審計項目,將所有審計項目納入“一盤棋”通盤考慮。每年安排確定審計項目時,堅持以預算執行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為平臺,結合上級審計機關安排部署的審計項目,加大對各領域審計項目的整合力度,將預算執行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有機結合起來,安排同步審計,爭取項目資源效果最大化,實現“一審多果”。(劉日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