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浙江省永嘉縣審計局在該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中,重點關注財政存量資金的管理情況,并積極向縣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建立財政資金競爭性陽光存放長效機制”的審計建議。該縣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采取多項措施加強財政性資金競爭性存放。至2016年8月底,該縣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已累計實行招投標資金14.8億元,預計實現資金保值增值600萬元。
一是出臺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該縣先后出臺《永嘉縣縣級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永嘉縣級預算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永嘉縣國有企業資金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永嘉縣縣級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實施細則》等文件,建立各類財政資金存放銀行選擇的競爭擇優機制,提高財政資金存放的透明度,實現財政資金的保值增值。
二是量化指標,強化科學引導機制。競爭性存放主要方式為招投標。評標方法體現競標銀行對永嘉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情況。以縣政府及各相關部門對銀行業年度考核有關定量指標考核結果作為計分依據,有關指標可包含稅收收入、貸款余額和增減額、存貸比、不良貸款率、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涉農貸款余額、政府建設項目貸款額等指標。
三是規范操作,推進陽光招標制度。招標過程公開透明,縣財政局向所有符合條件的競標銀行發出招標邀請函,招標設立評委庫,評委從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金融辦、縣人行、縣銀監辦等相關專業人員中隨機抽取組成,招投標結果在現場唱票和計票后,公布并予以公示。
四是有序推進,確保經濟穩定運行。為避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現有存款規模大幅度波動,帶來銀行對企業信貸支持的影響??h財政局于去年底首期安排2億元資金實行競爭性存放試點,至今已進行四期,累計14.8億元。針對原社保資金存放定期等情況,對社保等原定期存放的資金,實行資金指標預招標,待協議及存期到期后,實現無縫對接。擬通過幾年的競爭性機制運行實施,將所有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實施到位。(金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