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福建省南平市不斷健全完善反腐敗協調機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積極探索紀檢監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加強協作配合的有效做法,充分發揮審計機關監督職能作用,進一步增強反腐敗合力,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發揮審計監督的表率作用 。該市高度重視審計監督在反腐倡廉中的表率作用,把審計發現問題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重要手段,每年堅持由市委常委、市政府領導帶隊,抽調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骨干力量,對各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開展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細化梳理成“問題清單”,由該市委、市政府領導對被檢查的縣(市、區)、市直部門領導進行約談,并現場對約談問題進行“簽字背書”。該市連續16年開展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述廉述責,把審計發現等突出問題作為“點題”述責的重要內容,并進行現場民主評議。同時,將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績效管理考評內容,納入組織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和專題談話的主要內容,進一步傳導責任壓力,推動整改落實。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發揮審計監督的反腐作用 。緊盯重點領域,著力遏制腐敗易發多發態勢。針對工程建設、醫療、林業等腐敗問題易發多發領域,南平市審計局統籌全市審計力量,采取“兵團作戰”模式,每年選取一至兩個重點,開展專項審計。目前,已完成對南平市林業、水利、公路、醫療等系統以及政府投資項目的專項審計。其中,僅2015年政府投資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一個項目就移送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案件線索34件,移送違法違紀人員48名。通過問題整改,達到“審計一個項目、規范一個系統”的目的。緊盯“關鍵少數”,著力強化權力的運行和監督,該局結合市、縣換屆工作,突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這個重點,著力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和關鍵崗位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2015年以來,該市共對196名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1.78億元,27名“問題官員”被黨紀政紀處分或調整工作崗位。緊盯群眾關切,著力整治侵害群眾利益問題,該局加大民生資金審計監督力度,2015年以來開展了醫療系統收費、社會保障資金、扶貧資金、農機補助資金、涉農資金、自然資源資產等一系列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并針對群眾關心的保障性住房問題,連續三年開展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查處119戶不符合條件對象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14名公職人員因弄虛作假套取公積金被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有效落實了國家住房保障政策。
三是健全聯動機制,發揮審計監督的能動作用 。落實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交流共享信息資源,強化經濟責任結果運用。落實查辦大要案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查處大要案協作配合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提出強化辦案協作配合的具體措施。建立經常性聯系制度,確定南平市紀委案管室作為該局日常工作聯系部門,歸口協調與查辦案件相關的重要情況通報、協作事項辦理、案件線索移送、信息資料溝通等事項。健全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完善該市委反腐敗協調機制,明確各成員單位每月5日向紀檢監察機關報送問題線索,大要案線索或重大案件情況應隨時移送。2015年以來,審計機關已向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移送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和事項139件。健全辦案協作機制,根據年度審計計劃,事前向紀檢監察機關了解審計對象有無與審計內容相關的信訪舉報等問題線索,增強審計針對性。健全辦案人才庫,紀檢監察機關根據需要抽調審計人員辦案,增強辦案力量。2015年以來,累計抽調審計人員150余人次配合紀檢監察機關辦案。
四是強化結果運用,發揮審計監督的震懾作用 。倒逼問題整改,建立審計整改責任制,確定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督促落實,列出整改清單,分解整改任務,實行對賬銷號,確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將審計問題整改工作納入該市委、市政府督查督辦事項,全程跟蹤監督,促進審計整改成效。轉化審計成果,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有機結合,認真分析問題發生和存在的深層次原因,督促建章立制,促進審計成果轉化為預防成果。針對審計發現較多單位在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上存在不規范的問題,及時提出審計建議,推動出臺《南平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意見》《南平市救災物資回收管理辦法》《南平市本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實施辦法》《南平市本級財政撥款結余結轉資金管理辦法》等一批規范性制度,進一步堵塞漏洞。嚴肅問責追責,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及時啟動問責。對審計整改不落實或落實不力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對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處理。2015年以來,該市審計機關共審計510個單位,查出并處理違法違規問題金額3.46億元,向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移送案件線索142件,通過與紀檢監察機關協同辦案,使70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力地懲治了腐敗行為。(陳薛良、鄭曉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