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掌控審計項目進度,提高工作效率,近日,山東省審計廳出臺《審計項目進度管理辦法》,對審計項目進度各環節完成時限、審計項目現場工作量測算、監督檢查責任等做出明確規定,并搭建項目進度管理平臺,強化動態管控。
《辦法》規定,項目管理處負責對廳機關實施的審計項目進度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將審計項目全過程分為審計現場實施、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審理、出具審計報告等4個階段,對各階段均實行限時管理并明確了具體時限。項目管理處根據項目類型、項目單位年度決算收支、項目資金量規模、審計頻次、工作方案規定審計內容量和審計組織方式等,測算審計項目現場工作總量,據此確定所需人力資源數量和現場實施時間。審計組根據工作量測算結果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確現場實施開始結束、審計報告征求意見、項目提交審理、正式文書出具等關鍵環節時間點,細化進度安排并嚴格執行。
《辦法》指出,遇有上級臨時交辦審計任務、全廳組織重大活動、發現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線索等特殊情況,確需延期的,可以由審計組填寫延期申請表,經分管廳領導同意后,報項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報項目管理處備案。
《辦法》要求,審計項目負責人應當加強對審計項目進度的督促檢查,項目管理處按階段通報審計項目進度執行情況,執行結果納入年終審計業務考核。為強化制度執行,該廳還借助OA辦公系統,設計了審計項目進度管理平臺,動態展示審計項目進展情況,審計人員登陸辦公系統時自動彈出平臺頁面,按時完成的亮綠旗,接近時間要求的亮黃旗以示提醒,拖延時間的亮紅旗警告,確保審計組和有關單位嚴格控制審計工作進度,提高工作效率。(劉振鋒 鄭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