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高密市審計局牢固樹立“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生命線”的意識,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把四關”提高審計質量,充分有效發揮了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
一是嚴把“執法關”。 無論是審前調查、審計立項、進點審計、調查取證、賬目審核、對問題的定性還是撰寫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作出審計處理決定等,都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規范》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防止主觀性、隨意性等違反法律法規的做法。
二是嚴把“制度關”。 針對審計執法的各個環節,進一步健全完善了《關于實行審計審理制的規定》、《審計質量管理、考核與責任追究辦法》、《審計復核工作規定》等制度,強化剛性約束,狠抓措施落實。對因違反制度規定導致出現審計質量問題的審計項目“連帶”問責,層層追究審計人員、審計組長、業務科長直至分管領導的責任。
三是嚴把“監督關”。 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審計項目質量進行抽查或全面檢查,由局法制科對全局審計項目進行嚴格的復核或復審,指導、監督各審計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實施審計。同時,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在向被審計單位、社會監督員和群眾代表發放審計工作調查問卷和審計回訪過程中,將審計質量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征求意見,增強監督透明度。
四是嚴把“獎懲關”。 建立了局內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和獎勵制度。每半年組織評選2個局內優秀審計項目,并對獲得全國、全省、全市及局內優秀審計項目的審計組給予表彰獎勵。對出現審計質量問題的審計組和有關責任人,視具體情節和問題輕重給予相應處罰,做到導向明確、賞罰分明。(田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