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城陽區社區集體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該區審計局建議得到區政府高度重視,促進完善制度的又一成果。
今年年初以來,青島城陽區審計局在對全區社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重點關注社區資產、資源管理使用情況,針對社區普遍存在集體資產、資源對外實行承包、出租和出售過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方式不規范、手續不完整、缺乏監管等問題,該區審計局以審計專報形式向區委區政府匯報社區集體資源交易管理亟待加強,并從建立機制、完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審計建議。該區委、區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及時召集監察、經管、土管及六個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單位,專題研究社區集體資源交易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措施,建立由區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六個街道辦事處具體把關、上下齊抓共管、居民積極參與的社區集體資源管理工作機制,并結合該區實際,制定出臺了上述辦法。
《辦法》明確了六個街道辦事處分別設立社區集體資源交易管理機構,并對交易范圍、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交易監管、責任追究等做了具體規定,為促進城陽區社區集體資源管理的科學化、透明化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使社區集體資源管理步入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軌道。(鐘娜 辛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