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三提升一強化”行動計劃安排,提高工作效率,保證項目質量,防范審計風險,近日,江蘇省連云港市審計局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及時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方法,在年度審計項目中全面實施《審計現場管理辦法(試行)》,逐步實現對審計現場的全過程精細化管理。
一是編制好七張審計清單。 明確要求各審計組前期準備階段編制好“審計任務清單”、現場實施階段編制好“審計任務完成清單”和“審計發現問題清單”等七張清單。尤其是前期準備階段編制的“審計任務清單”,使工作任務在審計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更顯精細,審計事項、工作內容、時限要求和人員分工等更加明確,審計資料、審計方法、審計步驟、外部調查范圍、技術保障等安排更加具體,審計組成員進駐審計現場進入角色更加迅速,增強了審計實施方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化了審計項目的可控性,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定期召開審計組碰頭會。 通過召開審計組周例會、中期碰頭會、撤點前碰頭會和審計報告討論會, 嚴格對照審計任務清單、發現問題清單等,檢查、落實審計事項的完成進度,反復研究討論審計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安排下步審計工作,科學調控審計實施時間。
三是嚴格做好審計取證。 對問題類取證與情況類取證,區別不同要求,做到審計事項實施與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同步完成。特別是在填寫問題類取證單時,要求取證人員必須詳細描述問題事實,明確問題性質及其后果,注明定性依據或標準。審計取證單撤點前須經審計組組長審核,由被審計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確認。根據每個審計事項完成時間的不同,審計組合理安排審計取證單分批取證、核實時間,局法規部門根據需要,隨時派員進行現場復核。
四是注重轉化審計成果。 各審計組根據收集的翔實取證資料,特別是問題類取證單描述的問題發生時間、過程、相關決策審批程序、經辦人、審批人等要素、性質及其后果,起草審計報告,分層級審核、修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逐條進行責任界定,為爭創優秀審計報告奠定堅實基礎。同時,還注重從體制、機制方面反映情況,提煉審計成果,撰寫審計專報,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和服務。
通過編制“七張清單”、定期召開相關會議、細化兩類取證單、提煉審計成果等舉措,該局進一步量化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量,強化了審計現場精細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防控了審計風險。(王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