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全省審計工作會議上,青海省審計廳提出了“以審促管、以審促改”的工作思路,要求審計人員吃透政策,正確理解和把握深化改革的基本特征、具體要求,深入揭示體制機制制度性問題,推動深化改革,促進制度完善。
一要力促財政體制機制完善 。圍繞財政改革重點任務,把零基預算和支出績效作為重點,科學評價各類預算的功能定位、銜接狀況和支出績效,重點關注預算執行的合規性、實效性及預算管理的規范性,分析和反映財稅政策執行情況及省與市州縣財政關系調整中的問題,特別是省對下轉移支付的科學合理性,推動完善轉移支付辦法,建立完整的預算管理體系。
二要力促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完善 。在檢查經濟政策落實情況的同時,要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風險隱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密切關注地方金融、國有資本、中小企業經營、能源和資源環保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潛在風險,特別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各類融資平臺等情況,及時提出預警性建議和制度性安排意見,推進規范管理,促進提升應對市場和抗風險能力。
三要力促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機制完善 。緊緊圍繞法治青海、法治政府建設目標,注意從審計角度,關注法律法規、發展規劃、政策規定的約束和引導作用,及時揭示和反映不合時宜、制約發展、阻礙改革的制度規定,推動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促進依法行政。
四要力促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以破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障礙為出發點,密切關注各領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銜接甚至相互矛盾和抵消等問題,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完善決策、強化管理、健全制度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和依據。(黨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