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鞏固政府精簡機構的改革成果,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維護財政經濟秩序,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審計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加強協作配合,形成監督合力,聯合下發了《寧波市機構編制管理和執行情況審計辦法(試行)》,明確該市機構編制管理和執行情況審計相關工作。
——橫向聯動,建立通報、信息共享制度。在信息獲取上,以市機構編制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為平臺,實現機構編制、審計部門信息共享。審計機關開展相關審計項目時,可以通過機構編制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獲取被審計對象的機構編制信息、數據資料及有關政策規定;也可商同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派出人員參與審計,協助實施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詢。
——建立健全機制,強化審計成果運用。進一步提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一經查實,由審計部門通報機構編制部門按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責任審計,不只是停留在一次性的檢查上,而是通過責任審計,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查找原因,改進方法,發揮 “審計是預防針”的作用,并建立專項審計與常態化審計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助力機構編制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運行。(寧波市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