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最早開展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蘇州市吳中區,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態勢強勁,與外資、民資和國資成為吳中區發展的“四輪驅動”。吳中區審計局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這一主線,從2012年起大膽嘗試鄉鎮審計模式改革,在江蘇省率先實現“鄉鎮審計全覆蓋”,進一步打造具有吳中特色的審計監督全覆蓋新格局。
大膽改革 開創鄉鎮審計監督新局面
自2001年吳中區成立全省首家農村股份合作社以來,至今累計組建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398個,農民持股率達100%。截至2015年底,全區集體總資產、總收入、村級穩定收入分別達405億、32.4億、1208萬元。農村集體經濟的快速發展不斷對鄉鎮審計工作提出新要求。2012年6月,在蘇州市吳中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吳中區成立全省首家“鄉鎮審計服務中心”,定編40人,作為吳中區審計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開展鎮(區、街道)審計工作,并開始向各鎮(區)派出審計分中心,從而把“國家審計鏈”延伸至鎮、村和社區。至2014年初,吳中區已在城區、木瀆鎮、胥口鎮、甪直鎮、東山鎮、臨湖鎮等設立6個分中心,并且撤銷各鎮(區)原有“經濟管理科”兼任的鄉鎮內部審計職能,將其部分審計人員納入鄉鎮審計隊伍,從而形成“區審計局——鄉審中心——六分中心”三位一體垂直審計架構,實現對鄉鎮審計工作的統一管理。
吳中區“鄉鎮審計服務中心”成立后,逐步將鄉鎮審計上升到國家審計層面。一是提升鄉鎮審計獨立性,鄉鎮審計服務中心的人員由區審計局統一管理,經費由區財政預算保障,完全改變了過去鄉鎮審計作為內部審計、審計人員作為兼職人員的身份,確保了審計的獨立性。二是提升鄉鎮審計規范性,把鄉鎮審計納入區審計局統一管理,把國家審計的標準和規范引入鄉鎮審計,改變了過去鄉鎮審計“十家鍋灶九不同”的局面,真正將鄉鎮審計上升到國家審計層面,提升了鄉鎮審計的專業化和規范化水平。三是提升鄉鎮審計權威性,2014年始,吳中區審計局每年將鄉鎮審計項目計劃納入全區審計工作計劃并經區政府發文,每年對鄉鎮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不僅促進各級領導更加重視和支持審計工作,而且在揭示問題、采納建議、促進整改等方面發揮出更強有力的監督作用。
完善機制 推進鄉鎮審計監督全覆蓋
鄉鎮審計全覆蓋的推進離不開制度保障,吳中區審計局積極探索,形成一套切合吳中實際的鄉鎮審計工作制度和機制,為鄉鎮審計的蓬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完善格局,實現審計組織全覆蓋。理順全區審計機構管理體制機制,目前吳中區已形成了以度假區、開發區2個審計分局、區鄉鎮審計服務中心及其下屬6個分中心為主體的審計組織全覆蓋網絡,監督范圍覆蓋至全區各鎮(區、街道)、村(社區)。全區鄉鎮審計人員達62人,其中75%在40歲以下,88%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大力構建“一體化”鄉鎮審計新格局,吳中區審計局對鄉鎮審計工作進行統一管理,鄉鎮審計服務中心對各鎮(區)審計分中心的審計計劃、審計實施、審計人員調配等進行統籌協調,促進全區鄉鎮審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審計資源的規模效應。2016年初,吳中區審計局還成立了“鄉鎮審計巡查組”,對鄉鎮審計機構開展審計執法質量檢查和廉政監督回訪,促進鄉鎮審計人員依法審計、廉潔審計。
健全機制,實現審計對象全覆蓋。推動吳中區政府于2013年出臺《吳中區鄉鎮審計工作暫行規定》、《吳中區鎮(區、街道)投資建設項目工程結算審計辦法(試行)》、《吳中區鎮(區、街道)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等3個鄉鎮審計辦法,從而將鎮屬行政事業單位、鎮管干部經濟責任、鎮村兩級集體資產、集體資金建設項目全部納入審計范圍。實行“必審制”、“年審制”和“輪審制”相結合,對鎮管干部離任審計、政府(集體)投資建設項目等實行“必審制”,對鎮級集體資產經營公司(集團公司)等實行“年審制”,對鎮管干部任中審計、行政事業單位、財政專項資金、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實行“輪審制”,從而有深度、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審計對象全覆蓋。目前,吳中區委、區政府正在擬定《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產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這將為新形勢、新常態下推進鄉鎮審計全覆蓋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加強規范,實現審計內容全覆蓋。根據李克強總理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的要求,依托不斷健全的鄉鎮審計工作機制,吳中區進一步提出對公共資金、公有資產(包括國有和集體資產)、公有資源(包括國有和集體資源)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將鄉鎮審計全覆蓋作為推進全區審計全覆蓋的先導。在《吳中區鄉鎮審計工作暫行規定》等3個鄉鎮審計辦法的基礎上,吳中區審計局于2014年至2015年先后制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審計操作指南》、《鎮(區、街道)投資建設項目工程審計操作指南》、《鎮(區、街道)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等3個鄉鎮審計操作指南,確保審計內容不留盲區和死角。
有力推進 實現鄉鎮審計監督新發展
經過近三年“鄉鎮審計建設年”、“鄉鎮審計推進年”、“鄉鎮審計提高年”的發展,吳中區鄉鎮審計面貌煥然一新,全區農村集體經濟健康運行也得到有力保障。以國家審計的要求開展鄉鎮審計工作,使得鄉鎮審計的視野和角度發生了轉變,不僅僅局限于規范某個鄉鎮的內部管理,而是站在全區的角度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出謀劃策。
財政集體資金必經“審計關”。加強對鄉鎮財政、集體資金全方位、標準化、全覆蓋的審計監督,2013至2015年,吳中區鄉鎮審計機構共計開展財政財務審計項目517個,提出審計建議1548條,完成政府及集體投資審計項目8140個,在吳中區審計局網站公開鄉鎮工程結算審計核減率超過25%的項目118個,使得鄉鎮的財政管理和工程管理不斷得到規范,審計報告、專報等獲當地主要領導批示26次,促進各鎮(區)出臺制度文件52項,審計工作受到各地黨委、政府的高度好評。2015年11月,時任蘇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現任蘇州市委副書記周偉強在《強化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的探索與思考——吳中區鄉鎮審計全覆蓋啟示》的調研報告上作出“吳中區的做法值得各市(縣)區學習”的重要批示。
干部權力運行必經“審計關”。吳中區鄉鎮審計服務中心成立后,2013年正值吳中區村(社區) “兩委”換屆選舉之年,全區所轄14個鎮(區、街道)的120多個村(社區)干部面臨換屆選舉,該區嚴格按照“先審計后選舉”的程序,開展了專項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中重點關注了重大投資決策、股份合作社分紅、實事工程建設、土地承包及流轉、農民參保等情況,提出了300多條審計建議,并在各村(社區)公開審計結果,保障了各村(社區)的陽光換屆。至今每年對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以及集體經濟法人的任中審計比例不低于30%,離任審計達到100%覆蓋。
重大決策項目必經“審計關”。通過審計關口前移,拓展鄉鎮審計功能,充分發揮鄉鎮審計的預防和預警作用,創新開展鄉鎮資產和土地回購、集體資產經營公司轉股等專項審計,未經審計不予回購和轉股,從而為地方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對規模以上鄉鎮投資項目開展全程跟蹤復核,開展了“美麗鄉村”建設、省園博會園博園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促進鄉鎮投資項目科學決策、規范管理和高效運營,目前正在逐步探索對超億元的建設項目開展績效評價。積極助推鄉鎮制度建設,由鄉鎮審計機關參與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度假區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管理的若干意見》、《園博園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指導手冊》、《木瀆鎮工程造價過程控制工作細則及要求》等制度10多項,為鄉鎮重大投資決策提供了有效幫助。(王松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