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湖北省荊門市審計局在政府投資審計過程中,通過創新審計方法手段、廉政監督機制、考核管理體系,有力促進了審計職能、審計方式和審計作風轉變。全年共完成72個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結算審計,比上年增加16個,審計金額63526.29萬元,審減金額5040.73萬元,平均審減率比上年高出1.1個百分點;對18個重點項目進行跟蹤審計,核減工程進度款10033.72萬元,為政府節約融資利息645.17萬元;對17個報審金額9750.66萬元的政府投資項目征遷補償資金進行審計,審減2419.53萬元。該局跟蹤服務中心城區斷頭路建設審計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通報嘉獎。
固本強基,著眼三個創新
一是創新審計方法手段。 充分發揮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優勢,實現投資管理部門數據資源共享,限時審結風險預警;優化審計資源配置,細化審計實施方案、量化目標考核體系,實現了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全覆蓋”;通過事前審計調查、事中審計跟蹤、事后審計整改,實現了審計項目動態管理“全跟進”;通過強化審計現場管理、狠抓復核會審、防控風險節點,實現了項目審計過程“全規范”。同時,為切實解決審計整改落實難、追責不到位、甚至屢審屢犯的頑疾,建立起“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跟蹤督辦、責任追究、結果公示”的立體化整改模式,實現了審計監督與其他部門聯合監管的“全協調”。
二是創新廉政監督機制。 堅持審計項目質量管理與廉潔從審兩手抓,建立審前公示、審中巡查、審后回訪制度,做到審計開展到哪里,廉政監督就跟進到哪里,明確規定審計組長為項目審計廉政責任主體。在項目審計過程中實行周報告制度,嚴格執行新審計“八不準”紀律,每半年到被審計單位組織一次評議會,請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的廉政情況、工作作風、工作效率、工作態度打分。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直單位、部分企業代表擔任審計廉政監督員,保證動態監督的實效,提高審計工作的滿意度。
三是創新考核管理體系。 實行量化考核與清單管理模式。修改完善了《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結果核對管理辦法》、《政府投資審計項目復核復審辦法》,大幅提高了項目審計質量在考核體系中的比重。首次將被審單位反饋意見納入考核評價體系,推行目標責任、崗位責任雙百分制積分量化考核和績效評估;建立健全《審計組長(主審)黨風廉政責任清單管理臺賬》,從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明確黨風廉政責任,實行一個項目一本臺賬的清單管理模式;完善審計質量和廉政風險保證金制度,將每年績效工資的20%作為廉政保證金,有效防范投資審計廉政風險。
創新驅動,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促進了職能轉變。 寓服務于監督之中,實事求是,客觀評價,側重揭示管理缺陷、制度漏洞和體制障礙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促進完善制度、彌補漏洞和健全體制的建設性意見,更好地服務政府投資項目的宏觀決策;做到一審二幫三促進,改變了單純的審計執法、審計監督,向審計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大局、審計咨詢方便企業問政轉變,實現了效能型、質量型、服務型審計的華麗轉身。
二是促進了審計方式轉變。 通過審計方法手段的創新,由關門會審向開門納審、上門送審、進門問審轉變,強化投資審計大廳綜合服務職能,減輕了企業負擔,構建了和諧的審計關系,充分發揮了審計“免疫”功能。由審結入檔、案了事了向審后意見反饋、督促整改落實轉變,使審計成果資源轉化為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投資項目經濟社會效益和民生實惠。由單純注重審減結果向注重建章立制規范管理轉變,使審計結果實現利用最大化。
三是促進了審計作風轉變。 在思想觀念上,由“我”是審計官向“我”是審計“診斷醫師”的角色轉變。審計人員在項目審計過程中依法依規嚴格審計查找問題的同時,在投資項目管理、資金運行等方面基于專業知識向被審計單位開具“審計處方”。把“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審計核心價值觀貫穿始終,把“為民而審,為國而計”的審計理念貫穿始終。在工作作風上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杜絕“四風”,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工作紀律、保密紀律和新審計“八不準”,制止了庸、懶、散、慢、奢等現象,維護了審計機關良好形象。(許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