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今年以來,安徽省合肥市審計局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通過“架橋-筑渠-引水”,做到審計覆蓋、制度建設、方式創新“三輪驅動”,構建了經濟責任審計新格局,推動經濟責任審計新常態下新發展。
架橋——上下暢通,架設審計全覆蓋“立交橋”。 按照“重點突出、分類實施”的原則,建立了以審計機關監督為主導、主管部門自審為基礎、社會審計為補充的全覆蓋工作機制,探索出以任中審計為主、離任審計為輔、授權審計與離任交接為補充的全覆蓋組織方式。審計范圍向上延伸至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步經濟責任審計,向下延伸至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同時加大對重點崗位、經濟活動規模較大部門單位的監督力度,擬定《進一步建立健全主要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的意見》,對市級主要領導干部統籌安排分級分層組織實施,確保五年輪審一遍。
筑渠——縱橫交織,筑牢反腐敗體系“安全網”。 在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法規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具有該市特色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縱橫交織”的新模式,形成了由20項規范性文件和30項工作制度構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制度橫向包括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內管干部以及村居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三級層次;縱向涵蓋計劃管理、組織方式、審計程序、審計評價、結果運用等各個環節,構建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預防反腐敗體系全方位“安全網”。
引水——互通有無,打造部門聯動審“思想庫”。 根據該市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及辦公室工作規則,建立領導小組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強化資源整合,加強信息共享,打造部門聯動審“思想庫”。在離任交接、授權審計中,強化組織部門牽頭協調作用;在對地方黨政干部同步審計中,借鑒編辦經驗,審計進點增加機構編制情況民主測評,審中編辦人員直接參與實施;加強與紀檢、檢察案件移送配合,與紀檢就重大問題進行協商,與市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全市檢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在反腐敗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建立結果利用、信息交流、協助配合、線索移送四項工作機制。(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