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的開展新常態下的反腐工作,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與該區審計局召開工作例會,議定相關事項。
一是區審計局在審計工作中發現該區黨員、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問題線索的,須向區紀委移送問題線索和相關材料;涉嫌犯罪線索的,須向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移送案件線索和相關材料;發現非黨員、非國家工作人員涉嫌犯罪線索的,須向區公安分局移送案件線索和相關材料。
二是區審計局在對區管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前,要先到區紀委及相關部門集中溝通一次,聽取有關重點關注事項,集中收集審計信息;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相關人員涉嫌違紀問題線索的,應及時將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以“問題線索移送函”的形式移送區紀委。
三是根據區委常委會會議要求,區審計局要及時向區紀委報送區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及其它各專項審計報告。(湯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