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審計局牢牢抓住現場審計這一廉政風險易發環節,采用“六訪法”加大廉政監督的力度,不斷促進審計人員依法審計、廉潔審計、文明審計,保證審計人員干成事、不出事。今年以來,已開展審計現場廉政巡訪抽訪7次,走訪被審計單位紀檢監察組織9個,廉政回訪及檢查評議審計項目13個,對17個協審中介機構進行了全面輪訪,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及時予以了梳理分析、歸類處置,目前為止未發現審計組及審計人員違規違紀問題。
一是函訪詢廉。 對每一個審計項目都隨審計通知書發送“八不準”審計紀律和廉政征詢表,同時選擇一些重要或重大的審計項目發送審計現場廉政情況評議表,由被審計單位填寫并寄送或直接送達駐局紀檢組、監察室。
二是巡訪查廉。 對正在實施現場審計的項目,不定期開展審計現場巡回檢查或隨機抽查,實地查看各項廉政規定、審計紀律執行情況,并由審計組長對照自查表逐項自查自糾、查漏補缺,同時聽取被審計單位人員意見、建議。
三是走訪商廉。 根據審計項目安排,走訪或電話聯系被審計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商請協助對審計組現場審計期間執行廉政規定、審計紀律情況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溝通、反饋。
四是回訪評廉。 對已實施完成的審計項目,確定不少于20%的比例,采取派員回訪的方式,到被審計單位召開由相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或采取個別談話的方式,就審計組及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執行審計法規、審計紀律、廉政規定情況開展民主評議。
五是輪訪促廉。 針對協審人員參與投資和工程造價審計較多、隱含廉政風險較大且難于直接管控的實際情況,對協審中介機構實行輪訪,專程赴杭州、嘉興等地與協審中介機構負責人面對面溝通,聽取其日常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抓好協審人員的廉政教育、職業道德建設和廉政風險防范工作。
六是隨訪聽廉。 在日常交流和工作接觸中,主動傾聽相關單位財務人員、工程建設管理人員、內審人員和項目送審人員等的意見、建議,通過詢問交談隨時掌握審計組及審計人員的廉情和作風效能表現。(朱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