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政府投資項目數量和規模猛增,跟蹤審計項目多達60余個,投資總額超400億,日常決、結算項目年均30多個,投資額從十幾萬到數億不等。為抓好協審工作質量,防范和降低審計風險,海曙區審計局聘請中介機構協助審計,并積極采取三項措施,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協審質量。
一是推行資格準入。 為解決投資審計力量不足和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該局以三年為一個周期,通過公開招標,擇優選取社會信譽好、技術力量強的16家社會中介機構進入協審單位備選庫,既規范了審計委托,保障了審計力量,又能反向促進中介機構提高服務質量。
二是推行制度建設。 為加強對協審單位參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的管理監督,該局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海曙區政府投資項目2014-2016年度協審工作考核辦法》、《海曙區政府投資項目2014-2016年度協審工作項目安排實施辦法》、《海曙區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結)算審計第三方檢測實施辦法》、《海曙區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結)算審計協審工作指南(試行)》等多項制度規定,對協審單位的日常管理進行約束,促進協審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推行分類考核。 對入圍的協審單位,借助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管理系統,該局按照跟蹤審計、竣工決(結)算、第三方檢測等業務類型分別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協審單位的審計質量、審計時效、審計基礎和審計成效等方面指標。將項目審核準確率與協審費用掛鉤,考核得分與協審任務分配掛鉤,以便及時掌握中介機構的工作進展情況。(吳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