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樂清市審計局在該市供水集團、運輸集團等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圍繞省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結合樂清當地國企經濟運行實際,不斷總結經驗,形成樂清市國企經責審計“多頭”工作法,進一步提升審計效能。
主要做法:一是深入“地頭”。通過走訪各下屬企業、基層站所,召開座談會、與相關人員面談、實地查看等多種形式,了解企業基本情況,同時初步排摸出企業可能存在的重要問題,確定審計的重點。
二是調查“源頭”。在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測試了解、業務流程的調查熟悉、資金流審計等方面,注重從業務、資金流的源頭開始,順著業務、資金流向,一查到底。
三是追蹤“苗頭”。對于在審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高度重視,緊抓不放,及時追蹤。
四是抓住“重頭”。在全面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理清思路,牢牢抓住公司主要業務及管理中的體制障礙或制度漏洞,圍繞重點安排審計進度、擬定審計應對措施,提升審計質量。
五是對照“紅頭”。積極學習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有關政策、規范,審查企業是否積極主動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宏觀經濟政策情況。
六是運用“云頭”。針對企業信息化建設及實際運行情況,關注企業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經濟性及效益性,同時采用數據式審計技術,不斷創新計算機審計技術和方法,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
七是坐實“案頭”。要求每一個審計項目都要沉下心來,埋頭苦干,在大量的賬薄憑證、決策文件、會議記錄、業務資料等數據信息中,查找篩選各種“苗頭”、“重頭”信息,突顯審計成果。(葉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