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九龍坡區加大“四個力度”探索推進新形勢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以干部履職為主線,以問題發現為導向,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監督工作的實效性。
一是加大權力運行監督力度。 持續關注中央“八項規定”落實和“三公經費”控制情況,將簡政放權等穩增長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審計范圍。采取領導干部離任交接方式,及時跟進全區衛生計生等機構改革步伐。選取自然資源較為豐富的西彭鎮,結合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試點。每年對不少于1/3、任職超過半年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開展任中審計。
二是加大技術方法創新力度。 將全區黨政“一把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納入數據庫管理。將經濟責任與預算執行、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節約審計資源。采集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財務、業務數據,通過橫向比較分析確定審計疑點,提高審計效率。通過簡化基礎財務數據,突出工作業績、突出責任界定,規范審計報告格式,統一定性和表述。
三是加大整改督促落實力度。 審計結果在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黨委(黨工委、黨組)會、行政會或干部職工大會上公開通報。90天整改期限內未落實或落實不力的由區督查局督辦。規定時間內沒有整改到位不能說明原因、屢審屢犯的,由區委組織部牽頭約談,通報批評或依據有關規定問責。定期開展回訪檢查,作為年度考核重要依據。
四是加大審計成果轉化運用力度。 建立審計結果報告制度,主送區委、區政府,抄送組織、編委、人社、財政等部門,同時送達被審計單位及領導干部本人。完善與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審計成果利用聯動機制,及時移交審計線索。配合區委組織部對15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進行評議,較好地發揮了經濟責任審計在干部管理監督中的作用。(王千子)